《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(2023年版)》指出,各類經營性電力用戶均可參與需求響應,有序引導具備響應能力的非經營性電力用戶參與需求響應。鼓勵推廣新型儲能、分布式電源、電動汽車、空調負荷等主體參與需求響應。
為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,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,確保能源安全,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于9月27日印發《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(2023年版)》。文件指出,要提升需求響應能力。到2025年,各省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3%-5%,其中年度最大用電負荷峰谷差率超過40%的省份達到5%或以上。到2030年,形成規?;膶崟r需求響應能力,結合輔助服務市場、電能量市場交易可實現電網區域內需求側資源共享互濟。
此外,應積極拓寬需求響應主體范圍。各類經營性電力用戶均可參與需求響應,有序引導具備響應能力的非經營性電力用戶參與需求響應。鼓勵推廣新型儲能、分布式電源、電動汽車、空調負荷等主體參與需求響應。
在電能替代方面,終端能源消費環節實施以電代煤、以電代油、以電代氣等措施,鼓勵通過市場化、智能化等手段,實現替代用能主要使用綠電的電力消費模式等。